供销合同
甲方(店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货物供销的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甲方购买如下货物: 。
2、货物相关资讯必须真实、齐全、合法、包括货物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
二、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货物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货物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三、货物验收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在提供的必须提供交付的有关资料。
2、甲方在货到后按照订单对货物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验收手段:以市场基本质量为标准。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次承担供货款的违约金,延迟3次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由于乙方提供的货物导致甲方退货或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加赔偿。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账和结算,不得刁难。
六、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