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双方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工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施工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木工人工费工程
二、承包方式:
1.承包包工按平米包干,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以开发商面积为准。(不含模板方料、支撑,其它材料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自备工具、材料(电锯、电刨子、小电箱、白线、墨汁、水平尺、安全帽、雨衣,机械维修费用自理)。
3.承包内容:
乙方所承担承包工程内的所有木工包工(木制作安装及水暖洞口吊模)和宿舍搭建的木工活,室外附属工程,待工程完成时,负责把钉子起完,木材放整齐。自焊楔余子,负责装卸模板、方料返库。
4.管理内容:
①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②无论任何班组如有工人偷、盗工地材料,罚款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每次罚款贰仟元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③承包队所承包工程实行全过程管理,即从进入工地开始施工到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全方位管理承包。
三、合同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四、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甲方验收才能进行下步施工,平时工程完工后,模板、方料堆放好,且钉子起掉,不能防碍车子进出和施工程序,否则扣除乙方工程款。现浇砼时,由于制模、涨模的问题出现漏掉混泥土 ,由乙方立即组织清理并加以利用,否则甲方请人处理,乙方出费用。
1.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必须满足规范规定。
2.对工程质量超出允许偏差,甲方对乙方严格处罚。
3.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发现跑模、胀模、爆模要凿混泥土由乙方负责处理,否则甲方派人乙方出费用。
五、安全标准:安全无事故施工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班长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做到“三不伤害”,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因违反操作规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除追究乙方责任外,并按有关规定罚款,造成经济损失及严重后果,乙方自负。乙方在工程上发生一切安全质量事故,所发生事故费用全部乙方承担。
2.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有关各项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