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计划
一. 定义
被授予人 |
指公司董事会根据本计划第六条确定的由公司授予激励股权的人员,包括合伙人、员工及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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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期 |
指公司在向被授予人授予激励股权时,规定的被授予人须为公司持续全职服务的一定期限,被授予人的激励股权将在该等期限内分期成熟。被授予人根据本计划规定的成熟进度为公司全职服务满一定期限的,对应的激励股权即为已成熟激励股权,否则为未成熟激励股权。就限制性股权而言,控股股东在依据本计划规定购买被授予人已成熟限制性股权时,应以一定的溢价购买。就期权而言,成熟后的期权方能行权,未成熟期权不得行权。除非董事会另行决定,本计划项下的成熟期为四年,自授予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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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人 |
指根据本计划为被授予人代持激励股权的人员,即[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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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
指[XXX]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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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
仅为计算便利之目的而将公司全部注册资本模拟成合计[XX]亿股股票,公司各股东依据其各自持股比例而持有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股票总数将随公司未来增资或减资而相应增加或减少。为避免歧义,本计划、《期权协议》与《限制性股权协议》项下所指称的“股票”,仅为公司内部方便实施本计划之虚拟股票,不得视为未来公司上市或新三板挂牌时的股票,也不得视为公司以任何方式创设了任何形式的有价证券。未来公司为上市或新三板挂牌而重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各股东(包括被授予人)将按其各自持有的重组前虚拟股票数在虚拟股票总数中的比例确定其可实际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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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股权 |
指公司根据本计划的规定向被授予人授予的限制性股权和期权,形式上表现为由代持人代持(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的除外)的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具体权益以《限制性股权协议》和《期权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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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 |
指公司授予被授予人的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以约定价格购买公司一定数量激励股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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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日 |
指公司、代持人与被授予人在《限制性股权协议》或《期权协议》中约定的公司向被授予人授予激励股权之日。 |
限制性股权 |
指公司向被授予人(由代持人代持)授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自授予日起,被授予人即根据《限制性股权协议》享有相应股东权益,但其股权将根据《限制性股权协议》的规定受到一定限制。 |
行权 |
指被授予期权的被授予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在《期权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支付行权价款购买公司股权的行为。行权后,被授予人即持有(由代持人代持)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