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购销合同
甲 方(需方):
地 址:
乙 方(供方):
地 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商定,签定茶叶购销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定购茶叶的品名、数量、单价(以甲方确认的样品为准)、总金额(以订单为准)。
第二条:供货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供货期限内,茶叶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的涨跌作相应调整。但上下浮动不得超过30%。
第三条:产品质量、包装方式。
1、乙方给甲方的茶叶应保证产品的质量。
2、包装方式:散装。包装如有其它要求以甲方确认为准,并适合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
第四条:检验标准及期限
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三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验收方式:
(1)乙方交货后,甲方当面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产品质量或数量有异议,应在24小时内告知乙
方,双方协商解决。超过24小时后,视为验收合格,甲方不得再有异议。
(2)、经验收合格后,不得退换。
第五条:结算方式、运输方式、交货期:
1、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3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合同总价款的 100 % 支付给乙方。乙方开具全额普通发票。
2、付款方式:转账。开户银行: 账号:
3、如有运费由乙方承担。
4、交货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2日内交货。
第六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
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迟延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
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特快专递邮寄
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决合同: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4)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提交起诉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
致,以本合同为准。
4、保密: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属于双方经营活动内容,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允许不得对外泄露。
5、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甲 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 办 人 : 经 办 人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