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 品 购 销 合 同
供方: 合同号:
需方: 签约地点:
项目名称: 签约时间:
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需方购买供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一、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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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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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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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小写: 元 大写: 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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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发票开具情况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 |
二、结算方式:预付款 %,货到现场支付 %,验收合格后支付 %,
剩余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无息付清。
三、交货期:自收到需方预付款之日起 日内到达需方指定地点。
四、交货地点、费用承担及所有权转移:供方通过物流发运到需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供方承担;货物所有权自需方签收之日起转移,运输途中产品的损毁由供方自行承担。
五、随产品提供:合格证、说明书、检验报告、3CF认证复印件等质量标准认证文件。
六、供方应做好适合物流运输的产品包装,并随货附《货物清单》(加盖合同章),详细注明产品规格及数量,需方根据货物清单内容验收货物,发现损坏或缺件,应在 日内通知供方,供方在 日内进行完善补齐和调换。
七、安装及调试:供方应配合需方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至产品正常运行,并负责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操作。
八、需方自收到货物起 日内可对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产品信息提出异议,供方必须在 日内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需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供方承担所有的费用。
九、质量要求:供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必须满足需方的安装和使用要求,供方产品质保期为货到需方验收合格后 年,终身 偿维护,如出现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危害和损失,由供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供方延期交货(除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承担违约责任。
2、供方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或交付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即构成违约,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争端的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伍份,需方肆分,供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供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