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销合同
签订地点:
甲方(买受方):
乙方(出卖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互信的基础上共同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标的、数量、价款:
产品名称 |
单 位 |
数量 |
标配价格单价 (万元/辆) |
选购配件单价 (万元/辆) |
运费 (万元/辆) |
总价 (万元/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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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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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合同总价包括,汽车标配价、选购配件价、运杂费、调试费、检测费等。 |
二、配置:以 和 的技术协议为准。
三、质量标准:按国家客车质量或生产商产品出厂质量标准执行。
四、检验标准:按上述条款“一”“二”“三”执行检验。
五、交货事项:
1、交货期:
2、地点:
六、款项结算:
1、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
2、付款细则:
3、出卖人账号和开户行: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七、其他说明:
1、车辆所有权自甲方付清全部货款时起转移,若甲方未按时履行支付价款义务,车辆归属权仍属乙方所有。
2、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逾期15天后,则每延迟一天需向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本合同约定违约金按天计算),直至甲方付清之日止。
3、随车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随车备品及技术资料每车一套,随整车发出。
4、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整车按中通客车公司产品售后服务及“三包”文件规定执行。
5、如果甲方因技术确认、车身图案确认等时间滞后,则交货期顺延。
6、如果甲方未到现场提车,指定代表签收时,签收人必须出示《授权委托书》,明确双方交接手续。
7、乙方将车辆正式交付甲方之日起,该车辆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执行。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协议附件。
甲方(买受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出卖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