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灯具购销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签定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灯具的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详见附件)。
二、本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最终结算金额如超出或者减少合同约定的数量,那么所有增加或
减少的按实际增减数量以及合同约定单价进行增减结算。
三、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GB7000.1-1996和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图纸)以及甲方设计签字确认的样品生产,产品质保
期为两年。
四、包装标准及要求:按乙方产品出厂包装标准包装,提供产品合格证及质检报告等证书。
五、交货期限:甲方支付合同订金之日起,20日内乙方交货给甲方,如遇到非抗拒因素,交货期限双方另行商定。
六、交货地点及方式:地点为 。
七、运输方式、费用及保险费用:灯具从乙方(咸安区)门店或门店附近托运部至工地现场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一切费用由乙
方承担。
八、付款方式: 1、首付合同金额30%作为合同订金;2、灯具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再支付60%合同款;3、剩
余合同款1年内结算至95%,剩余5%质保期满结清。
九、安装与验收:
1、乙方派安装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技术指导。
2、乙方货到工地现场由乙方组织甲方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或所供产品不符合设计要求,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
所有损失。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第八条约定付款,属甲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付款,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乙方;
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第五条约定交货,属乙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交货,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甲方。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无法解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附表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