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时间: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交货期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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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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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注:空格不够可另附合同订货清单,表中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第二条 材料的质量:
2.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 标准要求,如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则按甲乙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2.2在材料交货前的任何时间,甲方有权对材料进行出厂前检验,但是甲方须保守乙方的商业及技术秘密,并自行承担与出厂前检验相关的费用。甲方的任何出厂前检验不免除或减轻乙方的质量责任。
2.3每批次材料交货时,乙方必须随货物向甲方提交材料质量保证书一式 份,如因检验周期等原因确实不能随货提交质保资料的,乙方必须向甲方说明原因及延迟提交质保书的时间并征得甲方的同意。
2.4无论甲方是否要求,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免费提供书面的运输、包装、仓储和保管要求,以避免由于操作不当导致的材料质量下降或功能丧失。如果甲方需要,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现场材料使用和/或安装指导。
2.5乙方承诺材料的质保期限为自交货日起 个月,在此期间内由于材料质量问题发生的一切更换、修理等由乙方负责,或者乙方委托甲方进行更换、修理等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材料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 材料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4.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A)乙方送货并承担费用;
(B)甲方自提自运并承担运输费用(乙方负责免费装车)。
4.2运输方式:
4.3交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4.4现场卸货由 负责,卸车费用由卸方负责。
4.5材料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4.6运费和运输过程中的风险由承运方承担。
第五条 材料价格变化的规定和材料货款的结算:
5.1合同规定的材料价格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材料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应遵循下列第 项执行:
(A)幅度超过原定价格 %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B)在该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执行此价格,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量为准。
5.2材料货款的结算:
5.2.1预付款比例为合同总金额的 %,由甲方在以后每次付款时按照当次付款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进行扣除;
5.2.2进度款支付:乙方按 (请选择(A)按月(B)按照交货进度)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与付款申请一起提交的支持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增值税发票或符合当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