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板购销合同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买方:
卖方:
一、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吨) |
单价元/吨 不 含 税 |
金额RMB |
交货时间 |
交货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铜板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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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买方自行组织运货。
三、 运输方式:买方自行确定。
四、 包装方式:铁皮条包装。
五、 定价方式:
1、卖方不开具税票,按当月的上海铜每日现货价格的平均价下浮14%的系数定价(此价不含税)。
2、卖方开具税票,按当月的上海铜每日现货价格的平均价下浮2%的系数定价(此价含税)。
六、 付款方式:
1、每月底结清货款,无论任何定价方式,按当月当天交货实际数量80%预付货款。
2、剩余20%货款在当月底按上海铜每日现货价格的月平均价格结付清款给卖方,每月底结算以买方当月收货次数量凭证为准。
七、 合同有效期:20 年 月 日 至 20 年 月 日
八、 违约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违约金比例为本批(月)货款的5%。
九、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检验方法:以卖方提供的样品为准,买方从速检验,如有质量和数量问题,应与交货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卖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第九条办理。
十一、 附则
1、 本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拥有变更权,有变更需经双方书面确认。
2、 货物交接过磅应有双方人员在场。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