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卉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苗木事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标的、数量、交货
1.1 标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单价、金额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附件“货物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1.2 供货数量:本合同“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计数,实际供货数量以每次甲方实际要求的供货数量为准。
1.3 交货时间和地点:以“货物清单”记载的时间和地点为准,且应至少提前 三 个工作日(可视路程另行约定调整)通知乙方。若临时变更时间和地点的应提前三个日历天通知乙方,并给予乙方充足的交货时间。
1.4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公制。
第二条 价格
2.1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2.2 本合同总价格为预计数,实际价格按每次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超合同暂定总额时,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2.3 单价:按(货物清单)的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货物清单上的单价固定不变。
2.4 货物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第三条 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支付30%的预付款给乙方,作为定金。供花卉结束后,乙方凭甲方确认的“花卉验收单”及采购合同与甲方当日结算余款。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采用现金支付。
第四条 花卉质量要求
由甲方到乙方苗圃选苗并做好标记,乙方应按甲方选苗并做好标记的花卉进行供货,确保产品质量。
第五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5.1 甲方责任:
⑴核实进场花卉的品种、规格、数量是否与“货物清单”相符,如不一致时,督促乙方及时调换。
⑵按实际发货清单支付花卉款;
⑶负责合同履行,对货物质量进行验收等事宜;
5.2 乙方责任:
⑴保证花卉的质量达到甲方要求。
⑵按甲方的书面通知要求组织供货。
第六条 验收方式
花卉进场后,由甲方工地负责人与乙方共同验收,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花卉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工地负责人开据“花卉验收单”作为乙方结算凭据。若乙方未按甲方做好标记的花卉送货,甲方可以退货,乙方必须迅速将缺少部分的花卉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