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书
订立合同双方:
县 乡 村 组,以下简称甲方;
县 乡 村 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水果生产,增强农民经营果园的责任心,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和对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体和个人的经济收入,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坐落在 的果园 亩承包给乙方,其中: 树 株; 树 株; 树 株。土地及果树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在合同期内,乙方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但不得买卖和出租。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交费时间及办法
乙方在承包期内,自 年起,第一年上交承包费 元,第二年上交承包费人民币 元。承包费均以现金上缴,甲方收费后开出收据。交费时间均为每年的 月 日以前。
(本条内也可采用列表式,见后附表。)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共为乙方提供贷款 元,于 年 月 日以前交清;甲方每年拨给乙方上级分配的化肥指标 公斤,农药指标 公斤。
2、甲方提供果园内守护房间(如果有此条件),供给乙方使用以下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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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合同,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2、加强果树生长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树势树形,以延长果树的结果期。果树修枝材归乙方。
3、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如果承包期间国家有派购水果任务,乙方必须优先满足国家的需要。
4、在承包期间,乙方应加强守护,日夜派专人看守,防止人畜糟踏。如乙方捉住损坏、糟蹋果树的人或畜,由甲方协助处理,损坏或糟蹋一株果树,罚款 元,甲乙双方按 ∶ 的比例分成。
5、乙方抓住偷摘水果者,偷摘一个水果,罚款 元,由甲方协助处理,罚款收入归乙方。
6、在承包期内,果园范围内的空隙地、乙方新种植的果树、结果收益甲乙双方按 ∶ 的比例分成;承包期满后,由甲方一次付给乙方新种果树年产价值的 倍(或付给 元)。
7、乙方对果树喷洒药物,应提前通知周围群众,以防发生事故。
8、合同履行期届满,乙方应全部还清贷款并将果园、房屋、工具等物资如数交还甲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元。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贷款和化肥、农药等指标,不提供看护果园的房屋和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元。
3、由于乙方管理看护不善,果树被偷砍或损害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
4、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费,每逾期 天,应向甲方偿付欠交款 %的违约金,并限期 月内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权收回果园另包。
5、乙方喷洒药物不按农药使用规定操作,造成人畜中毒死亡,由乙方负责。
6、合同期届满,乙方如丢失、损坏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应据实赔偿。甲方提供房屋、工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任。
七、不可抗力
在承包期间,果园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致使当年水果减产和绝收,乙方可免交当年承包费;如造成减产,由双方协商,据实递减乙方的承包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果树损害,乙方不负责任。
八、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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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终止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发包,在同等承包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交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应交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 县 乡 村 组(公章)
代表人:
乙方: 县 乡 村 村民(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订
附:
果园经营承包费数量及上交时间表
上 交 时 间 |
上交承包费(大写) |
甲方收费人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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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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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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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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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交承包费: (大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