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劳动合同
一 签约人基本情况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注 册 地:
住 所 地:
联系电话:
(二)劳动者基本情况
乙方(劳动者)姓名:
经常居住地(通讯地址):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二 合同期限
(三)甲乙双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律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无试用期。
三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四)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经协商一致,安排乙方在(管理性/操作性)岗位上工作,具体岗位(工种)为 ,工作内容 为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内容。
(五)乙方的具体工作地点为 市(省、自治区) 区(地区、市、州、盟) (县、区、旗);或因工作地点无法明确,工作区域为 。
(六)甲方对乙方的具体工作要求为:
1. ;
2. ;
3. 。
四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七)根据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特点,甲乙双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
2.经行政许可,实行以 为综合计算周期,周期内总工时为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经行政许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八)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加点。
(九)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休息休假待遇(包括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
五 劳动报酬
(十)甲乙双方就工资报酬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1.试用期内,乙方工资为 元/月,或者按照 执行,且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满后工资的80%;
2.试用期满,乙方工资为 元/月,或者按照 执行;
3.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应符合最低工资标准有关规定;
4. ;
5. 。
(十一)乙方的工资支付周期为 , (日期)之前支付。
(十二)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十三)经双方协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以下费用: 。
六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十四)甲乙双方按国家及单位注册地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提供相应的材料。
(十五)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十六)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有:
。
七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十七)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十八)甲方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十九)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二十)乙方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经工伤认定的,依法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