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禽买卖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以资遵守执行。
一、货物名称
货物名称: (产地)家禽名。
二、货物等级标准与价格
1.双方约定以下指标约定货物等级:
(1)等级一:体格强健,羽毛光亮,精神状态活跃,叫声清脆响亮,体重35~40斤;
(2)等级二:体格健康,被毛暗淡,精神状态一般,叫声平直,体重30~35斤;
(3)等级三:体格一般,被毛混杂,精神状态低迷,叫声低沉,体重40~55斤;
(4)其他等级: 。
2.货物价格
(1)一级价格:人民币 元/市斤;
(2)二级价格:人民币 元/市斤;
(3)三级价格:人民币 元/市斤;
(4)其他等级:人民币 元/市斤。
3.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遇价格下跌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跌时,按原价格执行。
三、货物装载、运输、卸载
本合同标的物标的物由乙方负责装载与运输及卸载。
四、交货地点
1.双方约定货物交货地点: 。
2.甲方如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调整要车(船)计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交付批次与期限
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后,于 年 月 日开始交付货物,分 批交付,于 年 月 日前交付完成。
六、交付方式与货物验收
1.货物交货方式: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卸载后交付给甲方过磅验收,甲方准备接收货物的场地与称量设施,装卸费用由乙方支付并承担。
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清点、验收,查验货物品种、规格、数量;双方共同确认货物过磅重量与等级,甲方开具接收货物明细单据给乙方。法律规定需要强制进行检验、检疫的,乙方同时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3.甲方对货物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限为收到货物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并须以书面方式提出。 否则,视为无异议。
七、货物风险的转移
1.货物在交付前,装载与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毁损、灭失及正常耗损的风险与责任,或由第三方承运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货物在交接过磅与清点验收后,毁损、灭失及正常耗损的风险与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仓储费用的承担
如因乙方提前交货至甲方指定场所,甲方有权拒收;或者接收后因此产生的临时保管和养殖费用,甲方可向乙方收取实际产生的成本费用。
九、货物结算与价款支付
1.双方在货物交付后三个工作日内根据货物的等级、单价、数量进行结算,甲方在结算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款项直接汇入乙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
户名: ;
账号: 。
2.除前条约定的银行汇款支付外,以下三种支付方式双方均予认可:
(1)支付宝转账;
(2)微信转账;
(3)现金支付。
十、定金条款
1.双方约定定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定金的支付时间为本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3.定金在最后一期支付价款时冲抵;乙方无正当事由拒绝提供货物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双倍定金;甲方无正当事由拒收货物的,除不能要求退回定金外,还应向乙方赔偿货物价格下跌的损失和运输费用等全部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1.非乙方原因,甲方延期付款,每迟延一日,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迟延付款金额1‰的违约金,直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乙方有权相应地迟延交付货物。
2.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及方式将全部货物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 每迟延一日,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货物总价1‰的违约金,直至全部货物交付之日止。
3.一方接受对方逾期履行的,不视为对其违约行为的认可,仍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还有权解除合同。
4.在对方未履行义务前,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的,不等于认可对方已经履行了先前的义务或同意对方可以不再履行其义务。
5.因出现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遭遇不可抗力方应立即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对方,并在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的书面有效证明及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书面理由提交给对方确认。否则遭受不可抗力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