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服务人员):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服务项目:一般住家保姆服务。
服务内容:家庭人员照顾、小孩接送、家政保洁、做饭等。
服务方式:住家制。
居住地址:甲方住处,单独卧室。
2.服务时间安排:每周休息1天或每月休息4天(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
经双方同意或工作需要乙方在休息日仍正常提供服务的,由双方协商相应增加该日费用。
二、服务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2.任何一方均可提前一周通知对方提前解除本合同。除正常结算服务费用外,无需承担其它责任。
三、服务费用
1.服务费用标准:每月人民币(大写) 元(¥ 元)。
不足一月的,按日历天折算;如有请假的,按天扣减费用(请假期间不计算服务费用)。
2.节假日服务费用:国家法定节假日需乙方提供服务的,按正常日服务费用标准(月服务费用/30)的3倍计算服务费用。
3.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个人所得税
收款方应自行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付款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6.除本合同约定的以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它报酬、加班费或其它费用。
7.服务期间,乙方生病的,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老人、病人、孕妇、儿童餐除外)。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住处的,应为乙方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居住场所,并保证其人身安全及基本睡眠时间。
3.甲方应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加强防范措施。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真实信息、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如有不适用于从事服务的疾病应告知甲方并结束服务。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导,尊重甲方的生活习俗,善待所服务对象,爱护甲方家庭和财产。
4.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自将他人带入或住宿甲方家中;不得擅自翻动、拿用甲方物品;不得擅自动用高档电器和贵重物品;不参与甲方家庭内部事务和邻里纠纷;不泄露和传播甲方的家庭隐私和个人信息。
六、附则
1.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部所留联系方式为双方有效联系方式,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