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甲方(买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卖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货物与价款
1.1.货物信息与价款如下:
货物名称 |
规格、产地等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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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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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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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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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元(¥ 元) |
1.2.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含税价,增值税率为 %。
1.3.付款方式
首笔款:¥ 元,于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尾款:乙方交付货物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1.4.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以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的履行向乙方支付其他价款或费用。
1.5.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发票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2.质量
2.1.按该货物所适用的国家标准(强制性或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生产企业标准执行,并以其中最高的标准为准。
虽有上述标准,但双方对质量有特殊或更高要求的,应按特殊或更高要求执行,无特别要求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2.2.质量应同时符合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相关说明文档中所列明的标准。
3.数量
乙方交货数量与约定数量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4.配套资料
4.1.乙方交货时应同时提交货物的产品合格证书、保修单、使用说明书等随附单证。
4.2.乙方交货时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请填充。
4.3.配套资料的交付与否不影响货物的所有权与风险转移。
5.包装
5.1.乙方应按如下标准包装:必须进行妥善包装,并确保其适合长途运输、防潮、防湿、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受损。包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包装物回收:甲方自行处置,乙方不进行回收。
6.运输
6.1.运输方式:乙方应选择最适合于保护货物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如甲方对运输方式有特别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运输。
6.2.运费承担:运输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7.交货
7.1.交货时间: 年 月 日;乙方不得提前交货;确需提前交货的且征得甲方同意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增加的费用。
7.2.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
7.3.甲方变更交货地点导致乙方增加费用的,该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4.验收:交货当时进行外观、数量验收;交货后5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期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质量无问题、验收通过。
7.5.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货之日起转移;采取代办托运方式的,自乙方将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风险转移。
7.6.货物所有权自交货之日起转移;采取代办托运方式的,自乙方将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所有权转移。
7.7.安装:乙方仅负责在约定交货地点卸货,不负责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