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单投递派送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服务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服务项目
1.1.服务需求如下:
服务内容:投递广告
广告规格:
投递时间:
投递地点:
投递数量:
投递对象:
1.2.以下将该服务项目称为“项目”或“本次服务”。
2.服务费用
2.1.服务费用(合同价款)
2.1.1.本次服务费用总价(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1.2.本次服务费用为包干价格,双方均不得要求调整价格。
2.2.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含税价,增值税率为 %(百分之 )。
2.3.双方对服务费用的扣减或增加有特别约定的,按特别约定处理。
2.4.付款方式
首笔款:【¥ 元,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尾款:本次服务完成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2.5.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6.发票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增值税率:
2.7.差旅费用与其他费用
乙方提供本次服务中涉及到的人工、设备、差旅、文印等其他成本支出,除本合同明确说明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服务内容与要求
3.1.本次服务内容如下:
(1)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广告投递。
(2)负责广告投递地点的人员安排和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