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保洁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服务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保洁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服务项目
1.1.保洁服务基本信息如下:
服务项目名称:办公区日常保洁服务
地点:
范围说明:办公区范围内
以下称“服务项目”。
1.2.服务项目要求:
时间要求:工作日每日一次服务。
人数要求:每次2名保洁人员。
2.服务期限
2.1.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2.2.服务期限届满后,如双方事实上仍在提供与接受服务的,视为本合同顺延为不定期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3.服务期限内,甲方有权提前60天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除正常结算解除前的费用以外,甲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3.服务费用与付款方式
3.1.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单价为:每月人民币(大写) 元(¥ 元)。
服务期限内的服务费用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合同总价款)。
3.2.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为含税价格。
3.3.付款方式
每月10日前,甲方结算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3.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5.发票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生活服务
增值税率:
3.6.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已经包含乙方提供服务的全部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材料设备成本、乙方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加班费等人工成本以及其他成本。
4.服务要求
4.1.转委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