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P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双方进行DSP广告发布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定义
1.1.乙方SSP平台:指名称为 的交易平台,可为甲方提供网络广告资源交易、网络广告投放等技术服务。通过该SSP平台,甲方可按选定的条件在 平台上发布广告信息。
1.2.甲方DSP平台:指甲方集合广告的系统,通过乙方提供的代码与乙方SSP平台对接,即可实现甲方的广告通过乙方SSP平台在 应用/媒体发布、展示。
1.3.CPM:Cost Per Mille,每千次展示成本,即所投放的广告信息每一千次在用户前展现所对应的价格。
1.4.CPA:Cost Per Action,每次行动成本,即所发布的广告每一次获得网络用户以特定形式回应的价格。
1.5.CPC:Cost Per Click,每次网络用户点击特定广告栏目或广告链接的价格。
1.6.CPT:Cost Per Time, 按照投放的时间计费。
1.7.PV值:Page View,即页面被浏览的次数。
1.8.错播:指由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本合同项下网络广告连续4小时以上的严重错误播放。
1.9.漏播:指由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本合同项下网络广告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播放,但不包括当日广告播放的合理技术处理时间。
2.投放事宜
2.1.甲方为宣传自己的产品以及企业形象,委托乙方提供在乙方SSP平台投放广告的服务。
2.2.乙方SSP平台与甲方的DSP平台实现对接后,乙方SSP平台每日提供可投放广告的APP等媒体渠道、投放时间、投放位置等广告流量,甲方通过甲方DSP平台设置广告拟发布的时间、出价、投放策略等条件,乙方SSP平台依据甲方DSP平台操作和设置的设置自动安排广告竞价。如竞价成功,则甲方广告(即甲方通过DSP平台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广告素材)将优先在所匹配的媒体广告位上自动展现。
2.3.单笔服务的具体安排以双方另行通过书面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双方联系人通过电子邮件确认的本合同附件订单为准。
3.协议结构
3.1.本合同,依本合同签署或通过本合同双方指定的有效联系人电子邮件确认的订单,以及据本合同或订单制定的任何形式的广告排期表、任何补充附件、通知文件、有效联系人沟通邮件等,共同构成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的完整协议。
3.2.本合同和订单或排期表、补充协议等文件的相关条款的适用顺序为:(1)有效联系人沟通邮件;(2)相关的订单或排期表;(3)本合同的补充协议;(4)本合同及附件;(5)双方签署的其他书面文件。
4.费用及支付
4.1.甲方同意,所有广告费用的计算均以乙方SSP平台的统计数据为准。乙方将根据实际投放情况在广告投放结束后向甲方出具结算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