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贴片广告招商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服务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中介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鉴于:
1.甲方为电影《请填充影片名称》(以下简称“本影片”)的投资方及出品方,系本影片的合法著作权人,有权委托乙方作为本影片贴片广告的招商代理单位代甲方进行贴片广告招商,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丰富的广告资源,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并代甲方进行本影片贴片广告的招商事宜。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加强影片贴片广告管理的通知》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电影贴片广告的招商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影片基本情况
1.1.中文名称:《 》(暂定名,最终以《电影片公映许可证》载明的名称为准, 影片名称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
名称:《 》
制片人:
导演:
编剧:
主演:
时长: 分钟
类型:
1.9 首映日期: 年 月 日(暂定日期,但首映日期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2.委托事项
2.1.甲方委托乙方在中国(含港澳台)地域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负责本影片贴片广告的招商事宜,乙方代理本影片贴片广告招商的,应当严格按照附件一《影片贴片广告招商规划》进行招商。同时为便于乙方开展工作,由甲方另行向乙方出具《贴片广告招商授权书》,具体详见附件二。
2.2.影片贴片广告招商的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期限届满后,乙方即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开展本影片的贴片广告招商事宜。如根据甲方实际需求仍需乙方继续招商的,届时应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电影片贴片广告招商委托合同》。
2.3.本合同项下影片贴片广告代理招商的性质为:独家代理招商。即在约定的地域范围内以及约定的委托期限内,除乙方外的任何第三方不得代甲方就本影片的贴片广告事宜开展招商工作,但甲方仍可以自己的名义开展本影片的贴片广告招商工作。
2.4.乙方在本影片贴片广告的招商过程中,可以转委托给第三方。但乙方应保证其所转委托的第三方能够胜任此代理招商工作并应对该第三方的选任承担法律责任、对第三方的代理招商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乙方亦应保证接受转委托的第三方仅在乙方的权限范围内开展代理招商工作。
2.5.乙方招商成功的,以甲方名义,由甲方与乙方招商成功的贴片广告客户签署《贴片广告发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