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营合同
甲方(参与合作经营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丙方股东或业主):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丙方(合伙经营主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宗旨
甲方自愿向丙方投资,与乙方合作经营丙方,并按照本协议约定享受相关收益。
二、融资款
1.甲方向丙方提供的融资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融资款支付时间: 年 月 日前。
3.丙方指定收款账号: 。
开户行: 。
户名: 。
4.丙方收到款项后,应根甲方要求向甲方出具收据。
5.乙丙方承诺,融资款只能用于以下用途:
丙方经营;生产经营设备添置等。
三、合伙分红
1.甲方支付融资款后,有权享受丙方经营分红。
甲方应享受的分红为:“分红基数*分红比例”
分红基数定义:丙方销售额-成本。
丙方销售额定义:店铺的所有经营收益;如果是会员卡充值消费,则按会员已经实际消费的金额计算,不按充值金额计算。
成本定义:按人民币 元/每月计算。
分红比例:百分之 。
2.分红时间:
分红周期 |
月/季度/半年/一年 |
首次分红时间 |
年 月 日前 对应的分红核算周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第二次分红时间 |
年 月 日前 对应的分红核算周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之后依此类推。 |
如甲方未及时付款的,分红时间、核算周期相应延后。
3.乙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财务数据与账目。如故意提供虚假账目,应按人民币 元/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丙方应对本条约定的对甲方的分红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经营分工
1.甲方应为丙方的经营管理提供以下支持:
非全职的顾问,并利用自身资源为丙方经营提供尽可能的帮助。
2.乙方应为丙方的经营管理提供以下支持:
(1)全职提供劳动;总经理职务。
(2)乙方不得同时从事与丙方业务相冲突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兼职。
五、股东登记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