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协议(一人公司增资扩股)
甲方(目标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增资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丙方(现有股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上述全部协议主体合称“协议各方”。
本协议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认缴甲方新增注册资本事宜,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定义
1.定义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下列词语在本协议中具有如下含义:
1.1.定价基准日:请填充,在本协议中也称“基准日”。
1.2.交割日:本次增资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1.3.重大不利变化:指下述涉及甲方(包括其控股子公司,如有)的任何情况、变更或影响:(1)进入破产或清算程序;(2)被责令停产停业、扣缴或吊销营业执照;(3)被处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以上罚款;(4)其他对业务或资产、负债(包括但不限于或有负债)、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造成或可能造成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 元)损失的情形。
第二部分 增资方案
2.增资金额
2.1.甲方注册资本由人民币____元增加至人民币____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大写) 元(¥ 元)。
3.增资价格
3.1.根据请填写主体名称出具的请填充号《评估报告》(见附件),截至评估基准日(同“定价基准日”),甲方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本次增资价格根据该评估价值确定。
3.2.本次增资价格为每一元新增注册资本对应人民币(大写) 元(¥ 元)。
4.新增注册资本的出资
4.1.为免歧义,各方一致确认:
出资额:包括计入注册资本金和计入资本公积金的出资总额。
认缴注册资本:投资计入注册资本的金额。
持股比例:股东认缴注册资本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
4.2.增资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对新增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出资缴付方式:
对于货币出资,应在约定的出资时间内将资金一次性足额支付至公司指定帐户。
对于非货币出资,应在约定的出资时间内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出资资产交付给公司,移交出资资产相关资料,办理出资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如涉及)。
4.3.本次增资的认缴方:乙方
4.4.乙方本次出资
4.4.1.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金 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元,持股比例为 %。
4.4.2.乙方出资方式:非货币出资。具体为:
出资资产:
评估价值:根据 以 年 月 为基准日出具的 号《资产评估报告》,该出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元。
4.4.3.出资时间: 年 月 日前缴付出资。
4.5.出资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