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协议
(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
甲方(合并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被合并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丙方1(合并方股东/合并方与被合并方股东):
身份证号码:
丙方2(合并方股东/合并方与被合并方股东):
身份证号码:
上述全部协议主体合称“协议各方”,丙方1、丙方2合称“丙方”。
本协议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吸收合并乙方事宜,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定义
1.定义
除本协议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协议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1.1.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在本协议中统称为“股权”。如甲方或乙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则本协议中的甲方股权或乙方股权即指甲方股份或乙方股份。
1.2.交割日:指本次公司合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1.3.重大不利变化:指下述涉及甲方、乙方(包括其控股子公司,如有)的任何情况、变更或影响:(1)进入破产或清算程序;(2)被责令停产停业、扣缴或吊销营业执照;(3)被处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以上罚款;(4)其他对业务或资产、负债(包括但不限于或有负债)、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造成或可能造成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 元)损失的情形。
第二部分 合并各方基本情况
2.甲方基本情况
甲方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出资期限 |
实缴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
|
|
|
|
|
|
|
|
|
合计 |
|
|
--- |
100% |
3.乙方基本情况
乙方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乙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出资期限 |
实缴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
|
|
|
|
|
|
|
|
|
合计 |
|
|
--- |
100% |
第三部分 合并方案
4.合并方式
4.1.本次合并拟采取吸收合并的形式,即甲方吸收合并乙方,合并后甲方继续存续,乙方解散并注销。甲方吸收合并乙方后成为合并后公司(以下称“合并后公司”)。
4.2.本次合并,乙方的全部资产、负债、证照、许可、业务以及人员均由甲方依法承继,附着于乙方资产上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亦由甲方依法享有及承担。相关的转移/过户手续将由各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