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协议
甲方(委托方、买方):
身份证件:
乙方(受托方、代购方):
身份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购本合同约定货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代购标的物
委托代购的标的物为 ,需要采购的具体数量、规格以双方实际沟通确认为准,当甲方支付费用后,乙方不承担因甲方原因解除代购所造成的损失,也不退回乙方收取的服务费用。。
二、委托代购方式
1、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按照甲方承诺的条件代购货物。乙方应当指令供货方开具以甲方为付款人(购货人)的发票并将发票原件及材料/购买合同(如有)的复印件交给甲方。甲方作为委托方及实际代购方,承担本协议项下“买方”的全部义务。
2、甲方就每批需委托乙方代购的货物整理为《代购委托货物确认单》,该《代购委托货物确认单》需经乙方书面认可后,乙方提供委托代购服务。
3、甲方必须在乙方下单前,及时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货物信息和资料(包括代购商订单、价格、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产地、供应商情况等)并保证其真实、准确,若因甲方提供的货物单证、资料与货物的实际情况不符及甲方其他原因而导致乙方下单、运输等过程中遭受任何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足额赔偿。
三、价款及支付
1、甲方应将相应货款、税款、服务费(非乙方)、杂费及委托乙方代付的其他费用支付给乙方;共计 万元。
2、甲方就乙方提供代购服务所支付的服务费为 万元。
3、甲方共计需支付 万元给乙方,自甲方签订本协议当日付清。
四、交付
1、货物由供应商运抵甲方指定地点 ,甲方在收到货物当日向乙方告知收货。
2、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收货方交货后,一切货物相关责任和风险由甲方承担,甲方包括但不限于因货物价格发生变动、货物质量纠纷、货物知识产权纠纷、货物安装、维修、退货、换货、迟延交货、不交货等其他任何纠纷或事宜,在与供应商或其他方解决纠纷或事宜导致乙方支付有关费用或遭受任何损失的均由甲方承担。
3、从乙方收到货物时起至乙方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方为止,货物由于运输方包括但不限于不当装运或者运输方提供运输服务中的其他过失所遭受的损坏、灭失由运输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五、承诺与保证
甲方保证所委托代购的货物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所委托代购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 0.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逾期超过 15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