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自律承诺书
总则
对于 公司(下称公司)员工彼此之间、与用户、客户及供应商、股东及其他相关各方之间的业务关系,公司致力于遵循最高标准的商业行为规范。这意味着我们应当在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同时,一并遵循最高标准的商业道德准则。
公司有权随时解释、修订、补充具体的一些条款规则。
如果您对本文件中的任何条款,或者对具体行为的廉洁自律要求有任何疑惑,可通过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以下渠道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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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行为准则
公司要求您避免一切现实的、潜在的、可能的利益冲突。
当您的个人利益无论以何种方式影响或甚至从表面上看来可能影响公司的利益时,即形成利益冲突。当您所采取的行动或享有的利益令您难以客观、不偏不倚且有效地履行公司分派的工作或职责时,即产生利益冲突。
公司员工应以诚实、合乎道德的方式从事公司的业务,包括以合乎道德的方式处理个人与公司业务间的实际或潜在可能的利益冲突。如果您在具体情况下不确定是否存在利益冲突,您有责任咨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并向其全面披露关于利益冲突的所有情况。
鉴于不能一一列举每种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以下列举的是一些常见的存在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的情况:
一、其他公司的财务利益
未经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的事先书面批准,员工本人或员工的关联人士,不应:
1.持有与公司存在竞争的公司的任何权益,但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的证券交易、基金或信托且通过该种交易本人或关联人仅持有低于该公司发行在外5%的权益的投资除外;
2.持有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如公司的客户、代理商、转售商或供应商)的任何权益,但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的证券交易、基金或信托且通过该种交易本人或关联人仅持有低于该公司发行在外5%的权益的投资除外。
二、关联交易
未经人力资源部的事先书面批准,您不应从事或促使其关联人士从事任何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
1.对于任何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个人或机构(如公司的客户、代理商、转售商或供应商),向其提供贷款、为其担保贷款、从其获得贷款或在其协助下获得贷款(但与银行或金融机构的正常借贷则除外);
2.与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合伙企业、合伙或参与其他商业安排;
3.与公司形成任何形式的业务往来,和/或促成任何关联人士与公司形成任何形式的业务往来,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销售商品、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提供或接受管理服务、劳务服务或代理服务、租赁资产或设备、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共同研究与开发项目、签订许可协议、赠与或达成任何非货币交易、致使员工本人或关联人士成为公司的客户、代理商、转售商、供应商或达成其他任何交易关系,或明知上述情况可能发生而不向公司进行披露。
未经合规负责人的事先书面批准,您不得参与任何涉及您的关联人士的采购流程、决策流程或其他类似流程,即使这些流程未必构成本准则所规定的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