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代购服务点合作协议
甲方(营业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1.乙方允许甲方在乙方经营场所内从事甲方的服务和零售业务。
2.乙方必须具备电脑、网络、电话、手机等设备,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可临时存放小件包裹。
3.代购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代购点所在地积极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接单并在线提交订单、咨询等服务。
4.乙方需缴纳用于购买终端形象必备物料费用共计 元整,包括:
LOGO灯箱或等值LOGO挂件、销货三联单 个、海报 张、工作证 、海报框、授权牌。
5.乙方需支付广告宣传费用人民币 元/月,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如业务开展之后网点仍需要该类宣传资料,乙方可在甲方处自愿购买。
6.乙方须将人民币 元保证金存入自己的支付宝账号内。乙方存入保证金后,甲方会安排冻结保证金,并为乙方淘宝旺旺号开通代购权限。在保证金冻结前,请乙方确保支付宝账户内存有不少于人民币 元。保证金冻结后,乙方不得对保证金进行任何形式的支配。在本协议终止后,最后一笔交易之后的30日个自然日内,甲方将保证金解除冻结。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直接部分或全部扣取保证金。
7.甲方有权就提供的代购技术服务的支持向代购网点收取技术服务费,比例为代购网点获得的推广费的 %。
8.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内部运营费用,包括人员、房租、通讯等,双方没有产权和归属关系,各自独立核算及承担纳税义务。
9.乙方在社区及周边帮消费者代买淘宝代购商品库,登录地址: 上有利润空间的商品。乙方代购交易完成后,甲方系统会统计乙方收益。乙方可在次月 日向甲方系统提交收益申请,甲方收到乙方申请后 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应得收益转入乙方登记的支付宝账号里。
10.乙方应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淘宝网代购服务点”字样的LOGO灯箱或LOGO挂件,摆放授权牌,如需要城管审批手续则由乙方完成相关审批手续。乙方应积极利用各种资源对淘宝网商品代购点业务进行推广,并对甲方开展的活动积极配合。
11.乙方收取客户货款或订金必须在当天下完订单,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挪用客户货款或订金,一经发现立刻取消合作关系,并不退还账户内相关费用。
12.甲方为乙方唯一商品代购服务提供商,乙方不得和其他公司、个人签订类似的代购协议,不得在代购点宣传开展其他类似的代购业务,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承诺保证金。
13.甲方提供专业服务支持;包含不定期举行业务培训及营销指导,提高乙方的业务能力,乙方须积极参与甲方培训计划的安排。
乙方须按照甲方的培训内容进行客户销售和服务工作,不得与客户发生与业务有关的争吵和恶意服务纠纷。
1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由淘宝网备案。本协议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