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合作合同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服务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开展新媒体直播合作,并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合作概况
1.1.甲乙双方就直播带货业务开展合作
1.1.1.甲方主要负责直播场地、直播运营、货品供应链事宜。
1.1.2.乙方主要负责主播、直播间的搭建等事宜。
2.合作期限
2.1.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3.利润分配
3.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每月利润。
3.1.1.每月利润=月度营业额-月度运营成本,其中:
“月度营业额”指乙方参与的直播销售货物的店铺,通过每月累计收款的金额。
“月度运营成本”包括每月货物采购费用、货物包装费用、货物运输费用、平台公司所收取的服务费用、退换货产生的费用、大额投流费用、仓储费用。
3.2.利润结算流程
3.2.1.甲方负责提供货物销售的店铺并负责营业的收款,乙方负责掌管销售数据、监督营业额并对营业额数据每日进行核对。
3.2.2.甲乙双方应于每月10号前完成上月营业额的数据对账,双方应于完成数据对账后5日内完成利润分配。
4.直播安排
4.1.直播场地
4.1.1.直播场地地址:请填充
4.1.2.直播场地由甲方提供,甲方应保证合作期间直播场地的正常使用。
4.1.3.直播场地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2.直播间
4.2.1.直播间地址:请填充
4.2.2.直播间由乙方负责搭建,直播间配套设置由乙方根据实际需要提供。
4.2.3.直播间配套设施包括:电脑、手机、打光灯。
4.2.4.搭建直播间的费用以及配套设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3.直播主播
4.3.1.直播主播招募方:乙方
4.3.2.直播主播安排:
主播人数:每日至少2名
直播时长:单次至少90分钟,每日至少2次
4.3.3.直播主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