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录制与直播宣传服务合同
甲方(新媒体运营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为 广播电视台全资所有的新媒体运营公司。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协议内容
1.乙方委托甲方录制并直播发布“ ”视频直播宣传;
2.宣传播出日期: 年 月 日 时,时常为 个半小时至 个小时;
3.甲方为乙方提供:前期微信宣传;视频直播平台调试搭建;前端人员现场视频直播、视频录制;后端视频直播技术支持。
附:本次直播需要约 周的提前准备工作,请乙方提供本次直播活动的相关资料。本次视频直播接口为甲乙双方微信平台。
4.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协议宣传投放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支付方式为协议签订 日内起付清全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约定发布宣传内容;
2.乙方须按协议约定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宣传费用;
3.乙方应当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宣传证明及宣传内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及时支付宣传费用。
2.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播出乙方的宣传内容,并保证视屏直播的质量好完整度,并提供给乙方宣传播出证明。
3.甲方有权对乙方宣传发布内容、表现形式和宣传内容质量以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甲方播出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播出。
四、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向甲方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期应付款项总额每日支付百分之 滞纳金;由此甲方停播乙方宣传不构成违约;
2.因甲方的工作失误造成乙方宣传错播的,应为乙方在同播出位安排补播 次;因甲方的工作失误成乙方宣传漏播的,应为乙方在同播出位安排补播 次。
五、免责条款
因地震、火灾、水灾、政府法令等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宣传不能发布或不能按合同约定发布,甲方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上述影响合同履行的原因消除后,甲方应通知对方,并为乙方给予相同时段的补播(按 %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