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合作协议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直播合作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合作内容
1.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直播服务,并完成甲方指定的销售任务(详见附件:销售任务表)。甲方按约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1.2.乙方提供的直播服务内容如下:
1.2.1.直播平台详情
(1)直播平台数量: 个
(2)直播平台名称:
(3)直播平台账号名称:
1.2.2.直播内容详情
(1)甲方应于每场直播前 日内将直播资料或物料交付乙方。
(2)合作期限内,乙方在各平台为甲方提供的直播场次为 场。其中,同时在不同直播平台所做的直播场次记为一场。
(3)乙方每场直播场次的连续时长不得低于 小时
(4)乙方应根据直播平台的有关官方活动向甲方提供直播活动策划方案,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可在直播活动中执行相关策划方案。
(5)乙方应提供对本合同项下直播内容的推广视频的制作及剪辑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直播执行团队详情
(1)由乙方提供直播执行团队,其中包括 名主播进行直播内容播报(姓名: ;网名: ;身份证号: );包括 名直播场控负责业务对接(姓名: ;网名: ;身份证号: )。
(2)如甲方需要更换直播团队,应提前 日与乙方协商沟通。双方确认更换直播团队后,就更换执行方案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确认。
2.直播收益及分配
2.1.直播收益
2.1.1.直播活动产生的收益项目包括:
(1)销售货值:直播间商品或服务的销售额。
(2)打赏收益:直播间观众对主播的打赏收益。
(3)奖励收益:直播平台对主播的平台奖励收益。
2.1.2.直播收益项目计算方式
(1)销售货值:双方认可由直播平台提供的生意参谋数值记录。如阿里直播平台直播销售货值计算方式为:内容-单条分析-引导支付金额。
(2)打赏收益:以直播账号自合作期限起至合作期限届满之日止的观众打赏金额为准。
(3)奖励收益:以直播账号自合作期限起至合作期限届满之日止的平台奖励金额为准。
2.2.直播收益分配
2.2.1.合作期间,销售货值由甲方全部享有。打赏收益及奖励收益由乙方全部享有。
2.2.2.如甲方对销售货值的有关数据金额产生疑问,有权要求乙方出示相关直播账号的流水信息。如双方未就销售货值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可要求第三方机构对此金额进行审计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