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代运营及推广策划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服务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子商务法》及《《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等法律文件,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1.服务项目
1.1.甲方因需要对其运营的产品进行直播营销向乙方提出委托,乙方根据委托要求负责完成以请填充(项目名称)为标的项目的直播活动代运营及推广策划活动执行服务。
1.2.直播活动投放平台由甲方指定,包括:请填充(直播平台名称)。
1.3.直播活动安排
活动场次:
每次时间:
场次时间安排:
直播要求:
2.费用及支付
2.1.本项目合作总费用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1.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需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1.2.执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乙方剩余款项。
2.2.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已经包含全部税费,乙方雇佣/聘请工作人员的工资报酬等为履行本合同而配备或消耗的一切财物费用。除本合同约定的上述费用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3.所有款项均支付到乙方以下指定帐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2.4.甲方开票信息为: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增值税率:
3.服务内容
3.1.乙方为甲方提供直播运营托管服务及品牌推广策划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互联网直播活动和品牌推广策划的全面管理服务,包括在甲方指定平台的直播运营、品牌推广、活动策划等。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在甲方指定平台上进行直播活动所需的以下具体服务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