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加工合同
定作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鉴于甲方长期大量的加工需求,且要求乙方满足甲方需求并扩充加工产能。为明确双方权责,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以下长期加工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加工货物信息
1、加工货物名称为:B-3127网罩蒙布组件。
2、每件成品加工单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3、具体数量和总金额详见每次订单。
二、需求订单
1、批次订单:甲方按照经营所需,提前 日以书面或电子方式向乙方发出订单,乙方收到订单后 小时内由指定人员( 姓名: 联系电话: ,如有变更,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书面或电子形式向甲方确认订单,若乙方未在前述时间内进行回复或签字人员非指定人员的,则视同乙方已确认。
2、临时订单: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单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下单。双方可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确认订单需求。
三、委托方配合
1、原材料提供:
1.1、甲方应提供如下原材料: 。
1.2、甲方原材料交付地点:乙方工厂所在地,位于广州市 区 路 号。
1.3、甲方原材料交付时间:甲方向乙方下单后5日内。
1.4、乙方在完成加工后,原材料如仍有剩余,乙方应及时返还给甲方;如无特别约定,乙方应与加工货物一并交付给甲方。
1.5、甲方将原材料交付乙方后在乙方保管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因乙方保管不状况导致原材料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致使原材料破损或灭失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
2、因甲方逾期提供原材料或甲方未能及时回复乙方意见,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开展承揽加工的,乙方有权停止工作、相应顺延工期。因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用、场地费用、加工费用,由甲方赔偿。
3、因甲方逾期提供原材料导致乙方人员流失,生产计划混乱的,乙方不能按原计划生产,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供货、交货地点、方式及运费承担:
1、乙方收到甲方原材料后10个工作日完成生产。
2、交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
3、交货方式:乙方委托货运公司运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产品的验收
1、甲方收货后,当场清点来货件数,验收无误后签收送货单据。
2、如甲方收货时未提出异议或未经验收使用的,视为甲方已经验收交付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