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协商一致)-010034
导读:员工与公司协商一致,具体内容以协商一致内容为准
甲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经协商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于 年 月 日解除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二条 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以下款项:
1、工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工资,共 元;
2、奖金:
3、补贴:
4、差旅报销:
以上合计: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工作的交接、物品的归还等等,离职手续办理了完毕后向甲方财务部门领取本协议第二条款项。
第五条 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有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行为,乙方仍应保守工作期间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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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协议条款无法替代履行操作过程中协议各方的有效管理。任何一方及时、规范、全面履行法定责任和约定义务才是避免争议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