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订购合同
甲方(需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经双方商定,签订以下茶叶订购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交售茶叶品名、数量如下:
品名项目
|
|
|
|
|
|
|
数量(斤) |
|
|
|
|
|
|
参考均价(元) |
|
|
|
|
|
|
小计 |
|
|
|
|
|
|
合计金额(元) |
|
第二条结算办法:批货批款、当天兑现。
第三条交售地点: 。
第四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样价政策:在各基层收购站张榜公布国家规定的评茶等级标准、价格和样茶;坚持对样评茶,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和提级提价。
第五条乙方交售的茶叶,不得掺杂使假,必须表里如一。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按合同交售名茶原料和春毛茶,甲方将保证收购乙方生产的低档茶,如乙方不按合同交售茶叶,甲方可不收乙方的低档茶叶。
第七条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合同部分金额%的违约金。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通过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 |
乙方:
|
代表人: |
代表人:
|
签约日期: |
签约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