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认真磋商,本着严谨、风险共担的精神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5、合同工期:
6、工程质量标准:
第二条 工程合同造价
1、 双方确定本工程合同造价: 元整(¥: 元 )。
2、合同(结算)造价的其它调整因素:
2.1、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外签证;
2.2、因合同双方的某一方违约,由此发生的费用。
3、本合同(结算)造价的组成应包含了完成本工程相应分部分项施工内容和合同约定的涉及安全、质量、场容场貌管理、文明标化工地等要求所需的全部费用。
第三条 质量标准与施工现场达标要求
1、质量标准
1.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条件,在此基础上双方约定本工程应按行业优良标准施工。
1.2、乙方承接的工程完工后,在做好自检整改的基础上通知甲方组织验收。
2、施工现场达标要求
2.1、本工程施工现场乙方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BJ08-903-98”的标准组织施工。
3、设计及验收规范
·《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GBJ81—2002);
·《建筑核载规范》(GB50009—2001);
·《建筑抗震规范》(GB50011—2001);
·《门式钢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
·《冷弯薄壁钢设计规范》(GB50018—2002);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1);
·《轻型钢结构设计规程》(DBJ08—68—97);
其他现行国家建筑结构设计规范、规程。
第四条 项目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 ,联系电话: ;
2、乙方驻工地代表: ,联系电话: ;
项目经理是双方指定的工程负责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承担合同约定的职责。
第五条 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1、及时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的交底,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合同的规定组织工程的隐蔽工程的验收;
1.2、组织工程的施工图纸会审,进行技术交底,审批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