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货单位):
本合同签订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物品
详见附件《 》;
二、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本合同固定总价,总价已包括:家具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费、家具验收合格之前、质保期内的服务费以及设备备件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三、质量
(一)乙方须提供全新的家具,其质量、规格及技术指标须符合《石楼镇菩山花园家具采购清单》的要求。
(二)每件货物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给甲方。
(三)如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须负责三包(保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双方交货验收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一)交货、安装调试:本次采购需分批进场安装,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在日内完成个双层铁衣柜、张双层铁床、套书桌和椅子的安装及调试;余下部分必须在年月日前全部完成。
(二)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广州市番禺区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三)验收时间:全部的家具安装调试完毕后 天内,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及乙方代表进行验收。
(四)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箱资料及配件等交付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资料和配件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乙方必须补齐才视为交货,因此导致逾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天内,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即¥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2、全部货物送达现场,安装完毕并通过由甲方和乙方组成的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且乙方已全部提交资料及配件和等额有效发票后 天内付至合同总价的 给乙方,即¥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3、年月日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