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管理入股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 项目合作。为明确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 合作方式
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出资设立公司,公司注册资金 万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其中,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及甲方关联人出资占股 %;乙方负责运营管理,甲方给予乙方占股 %。
甲方给予乙方股份的具体方式和步骤为:公司设立登记时,由甲方负责全额出资,并无偿分配给乙方 %的股份;从第二年起甲方每年给乙方无偿分配 %的股份、直至乙方持股达到公司总股本 %。
乙方对上述股份的权利义务须遵循下列原则:
(1)自公司设立之日起三年内乙方不得出让或者部分出让其股份。
(2)公司设立之日起十年内,如乙方需要出让其股份,只能按照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确认的股权价值向甲方出让,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出让。
(3)公司设立之日起十年内如因乙方违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作协议的,乙方须无偿将股份转让还给甲方。
2、 合作项目
(1)
(2)
在 范围内,以 商业街为核心,开展 项目开发; 以前述内容为依托,辐射全省范围乃至全国。
3、 合作时间
(1)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在本协议正式执行前甲乙双方将试运行 个月,试运行期间内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不变,试运行结束后甲乙双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商定是否继续履行该协议并形成书面决议。
(2)在试运行期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
(3)项目试运行期间,甲方付给乙方每人基本工资 元/月,每月 日定期发放。正式运行的工资待遇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4)试运行开始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合同正式运行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项目运营期间,甲方有权制定项目总体的营业方向、方针和原则。
(2) 甲方拥有最终决策权、管理建议权。
(3) 甲方负责承担设备投资、物料采购、运营管理费用、经营场地、财务管理及办公费用等正常运营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