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同意,特签订本房屋租赁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房屋名称、数量及用途:
甲方将所属位于 ,门面房计建筑面积 ;合计 平方米,有偿租赁乙方使用,用作“ ”专营店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金额及缴纳方式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租金(含税)为¥ 万元(大写人民币: )。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租金(含税)为¥ 万元(大写人民币: )。
在租赁期间内,租金不变;如需调整租金,则需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合同。
3、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3.1本合同房屋租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
3.2乙方必须向甲方先交租金后用房,租金按年度计交。
3.3乙方分年计交租金,在每年租赁期满前二个月内交清下一年度租金。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将租赁房屋及其设备设施交与乙方使用,并由双方签具交接单。
2、甲方有权对乙方租赁房屋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约定用途。如发现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转借他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房租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收取乙方租金,如乙方逾期缴纳租金超60天,在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旧未缴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当年度租金总额5‰每天支付延迟缴纳违约金。
4、因乙方不按时缴水、电、气、物管等费用或窃用水、电、气及其它设施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对该租赁房屋拥有合法有效的所有权及出租权、使用权。如甲方在合同租赁期间出售、抵押或转移房屋所有权,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甲方,并有义务协助甲方与新的房屋所有权人变更相关手续,并积极促成本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6、甲方有义务提供房屋产权等房屋权属证明文件给乙方,协助乙方因经营之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照。
7、甲方同意乙方在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在租赁房屋外墙上设置门店招牌(横招按店面宽度)。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门店招牌的相关手续,立招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的权利、保证、承诺与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合法经营,不得利用所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如发生安全事故、经济纠纷或违法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时,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2、爱护所租赁房屋及其设备设施,接受甲方监督。如对所租房屋需进行了装修,应事先报甲方同意方可装修,电路、装修等应安全可靠,并符合消防要求。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除按合同的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外,还应按规定按时缴纳清洁费、门前三包费、物业管理费(如产生前述费用)。如发生违反规定所受罚款等费用概由乙方自负。
4、乙方每月按时缴纳水、电、气、物管费等费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水、电、气等房屋租赁合同履行保证金共计 元(大写: )。租期满后所租门面的装修及设施如无损坏,水、电、气费缴清,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否则,保证金弥补甲方损失,不够部分,据实赔偿。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水、电、气搭接他人使用。
6、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窃用水、电、气或改变其计量,不得损坏表上铅封或纸封,违者视为窃用。使用电容量不得超过已安电表负荷(安倍数),因违反规定所造成电表损坏无法计量,则由乙方自行承担修理收费;更换、增大电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费用自负。水、电、气表更换、安装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并由甲方现场监督,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租赁期间,所租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因非自然损耗而发生的一切维护费用由乙方负责。
8、租赁期间,乙方必须搞好消防、卫生安全工作,如乙方引发安全、卫生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视为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照当年度租金的20%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2、合同租赁期内一方需要单方提前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向对方书面提出,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因甲方违约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按五年租赁期限进行折旧,并对乙方的装修残值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合同期满,乙方应按交接单所列各项财产和设施(含乙方已装修、更换设施)完整地交与甲方验收并在期满后一周内腾空房屋。如需续租,乙方应在期满前三个月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并须重新签订合同。
4、合同期满,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约定退还房屋租赁合同履行保证金。
5、合同所涉租赁物一旦遇到征地、市政动迁,则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装修改造及经营损失的赔偿要求,乙方应在与征地、动迁部门达成补偿协议后按政府要求的时间内,积极配合按时迁移。拆迁补偿要求由甲乙双方共同向有关部门提出,因乙方所租赁部分店面装潢,停业经营等方面的补偿归乙方所有。合同终止日以有关征地、动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该日至达成补偿协议后搬迁日的租金不再计算。
6、合同履行期内,如因市政建设施工、修路的情况,导致乙方无法经营停业的,停业期间乙方可不向甲方支付房屋租金。停付房屋租金时间,甲方同意对合同租赁期限则相应延长、补足。
七、特别提示
双方声明:甲乙双方认真而负责地仔细阅读了本合同各项条款。完全知悉了解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全部内容及含义,并愿意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约定。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的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均具的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为签章区域无正文)
附件1:房屋产权证
附件2:土地使用权证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签字(按手印) 代理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