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中的协议
同居关系中或者同居关系解除时,男女双方可能对财产、非婚生子女抚养等作出约定。这种约定适用《合同编》,同时也要考虑《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特殊规定。
一般同居协议主要是对财产作出约定。这类财产约定,与任何两个成年人之间对财产归属进行约定没有什么不同。但如果是为了结婚目的、对婚前婚后财产归属作约定的,则应参考前面所说的夫妻财产约定。
(1)如果同居协议中涉及无偿转让财产给另一方,则属于赠与,应该适用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方享有任意撤销权。
受赠与一方应该注意这一点,应考虑尽快通过过户/交付转移财产所有权,或者进行公证以排除任意撤销权。
(2)违反公序良俗的约定可能无效。
例如,在已婚一方与第三方不正当的同居关系、男女关系下,已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向第三方赠与,这种赠与很可能被视为违反公序良俗。此时即使赠与的财产已经事实上转移、交付,配偶一方仍可主张赠与无效,要求返还该财产。
关于子女抚养的条款可参照离婚协议中的类似约定;关于财产的约定可以参照“夫妻财产约定”。但一般来说,此类协议约定都会非常简单。
同居关系解除即分手协议中常常约定,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与生活,否则需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这种违约金约定未必完全有效(法院可能以损害人身自由或违约金过高等理由认定无效或调低),但还是可以保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解除非婚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同居协议中可考虑对共同债权、债务的分配与承担作出约定,但对共同债务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该条款在2021年1月1日已经失效了!)
随之法律的完善以及普及,做任何一个决定,都应该有法律的意识。同时为了避免法律风险,生活中时刻都会遇到签订合同的情况,例如租赁房屋,有房屋租赁合同,买卖房屋,有房屋买卖合同,离婚的时候要签离婚协议,开公司有股东协议、合作协议、采购协议等等,即使在现有的网络环境下,登录任何一个大型网站都有信息保护协议等。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因当仔细阅读合同条与内容,保障自身的权益。